您的位置: 首页 >党群建设>教工之家>政策法规>详细内容

政策法规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8 16:50:14 浏览次数: 【字体:

海虞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牢固树立网络安全风险意识,构建管理统一、职责明确、工作界面清断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服务我校教育事业,确保我校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海虞幼儿园与全体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

1.认真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加大对本校网络的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互联网络信息管理,加强对学校互联网络的监控力度。

4.经常性地开展全校教育网络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动态信息,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并按时报送有关单位。

5.为乙方提供学习提高的培训机会,使乙方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教职工承诺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网络信息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2.保证定时对班级和办公室的计算机升级杀毒软件并杀毒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联网用机必须安装防毒反黑软件。

3.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严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微信群、QQ、QQ群等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坏国家统一的;

②影响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③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④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稳定及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⑤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⑥煽动非法聚会、结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影响单位声誉及安定团结,攻击、侮辱、谩骂他人、侵害他任何权益的;

⑧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4.遵守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不得发布,传播没有通过任何新闻部门的发布或者没有通过有关领导审核的任何内容,图片和视频。(此类信息禁止发布微信好友,微信群,朋友圈,QQ好友,QQ群,QQ空间,网路硬盘等任何网路手段)

5.学习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对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上报到园部。

6.利用技术手段、屏蔽有害信息、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绿色网络环境。

7.利用技术手段、屏蔽各种网络游戏、QQ 聊天及网上炒股,购物等行为。确保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班级设备不要安装任何游戏,聊天及网上炒股,购物等跟教学无关的任何软件。

8.在校园内用联网的计算机或者手机,平板等无线上网设备不得查阅教学无关的任何网站,用QQ不得发送并接受教学无关的任何文件,图片,视频,文字等内容。

9.任何人没经过校领导的审核,用任何网路手段不得发布有关我们学校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

三、本责任书长期有效、责任书在园部存档。

                                   常熟市海虞幼儿园

                                  教职工签字:

                                法人代表:

                                      网络信息管理员:

2022年 9 月 1 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